中兽医基础|防治法则(下)

治  法
  
  治法,指临证时对某一具体病证所确定的治疗方法,是治则理论在临床中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内治法和外治法两大类。
  
  一、内治法
  
  (一)八法  即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药物治疗的基本方法。药物治疗是临床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而八法又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内容。正如《医学心悟》所说:“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以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尽之。盖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
  
  1.汗法  又叫解表法,是运用具有解表发汗作用的药物,以开泄腠理,驱除病邪,解除表证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表证。外邪致病,大多先侵犯肌表,继则由表及里,当病邪在肌表,尚未传里时,应采取发汗解表法,使表邪从汗而解,从而控制疾病的传变,达到早期治疗的目的。由于表证有表寒、表热之分,汗法又分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两种。
  
  辛温解表主要由味辛性温的解表药如麻黄、桂枝、紫苏、生姜等组成方剂,适用于表寒证,代表方为麻黄汤、桂枝汤等。
  
  辛凉解表主要由味辛性凉的解表药如薄荷、柴胡、桑叶、菊花等组成方剂,适用于表热证,代表方为银翘散、桑菊饮等。
  
  根据兼证的不同,汗法又有加减之变通。如阳虚者,宜补阳发汗;阴虚者,宜滋阴发汗;兼有湿邪在表的,如风湿证,则应于发汗药中配以祛风除湿药。
  
  使用汗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体质虚弱、下痢、失血、自汗、盗汗、热病后期等有津亏情况时,原则上禁用汗法。若确有表证存在,必须用汗法时,也应妥善配以益气、养阴等药物。
  
  (2)发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可发汗太过,以防耗散津液,损伤正气。
  
  (3)夏季或平素表虚多汗者,应慎用辛温发汗之剂。
  
  (4)发汗后,应忌受寒凉。
  
  2.吐法  又叫涌吐法或催吐法,是运用具有涌吐性能的药物,使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误食毒物、痰涎壅盛、食积胃腑等证。代表方为瓜蒂散、盐汤探吐方等。
  
  吐法是一种急救方法,用之得当,收效迅速,用之不当,易伤元气,损伤胃脘。因此,如非急证,只是一般性的食积、痰壅,尽可能用导滞、化痰的方法,特别是马属动物,由于生理特点不易呕吐,更不适用吐法。
  
  使用吐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心衰体弱的病畜不可用吐法。
  
  (2)怀孕或产后、失血过多的动物,应慎用吐法。
  
  3.下法  又叫攻下法或泻下法,是运用具有泻下通便作用的药物,以攻逐邪实,达到排除体内积滞和积水,以及解除实热壅结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实证,凡胃肠燥结、停水、虫积、实热等证,均可以用本法治疗。根据病情的缓急和患病动物体质的强弱,下法通常分攻下、润下和逐水三类。
  
  攻下法也叫峻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猛烈的药物以泻火、攻逐胃肠内积滞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膘肥体壮,病情紧急,粪便秘结,腹痛起卧,脉洪大有力的病畜。代表方为大承气汤。
  
  润下法也叫缓下法,是使用泻下作用较缓和的药物,治疗年老、体弱、久病、产后气血双亏所致津枯肠燥便秘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为当归苁蓉汤。
  
  逐水法是使用具有攻逐水湿功能的药物,治疗水饮聚积的实证如胸水、腹水、粪尿不通等的一种治疗方法。代表方是大戟散。
  
  使用下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表邪未解不可用下法,以防引邪内陷。
  
  (2)病在胃脘而有呕吐现象者不可用下法,以防造成胃破裂。
  
  (3)体质虚弱,津液枯竭的便秘不可峻下。
  
  (4)怀孕或产后体弱母畜的便秘不可峻下。
  
  (5)攻下、逐水法,易伤气血,应用时必须根据病情和体质,掌握适当剂量,一般以邪去为度,不可过量使用或长期使用。
  
  4.和法  又叫和解法,是运用具有疏通、和解作用的药物,以祛除病邪,扶助正气和调整脏腑间协调关系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病邪既不在表,又未人里的半表半里证和脏腑气血不和的病证(如肝脾不和)。前者的代表方为小柴胡汤,后者为逍遥散、痛泄要方。
  
  使用和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邪在表,未入少阳经者,禁用和法。
  
  (2)病邪已入里的实证,不宜用和法。
  
  (3)病属阴寒,证见耳鼻俱凉,四肢厥逆者,禁用和法。
  
  5.温法  又叫祛寒法或温寒法,是运用具有温热性质的药物,促进和提高机体的功能活动,以祛除体内寒邪,补益阳气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寒证或里虚证。根据“寒者热之”的治疗原则,按照寒邪所在的部位及其程度的不同,温法又可分为回阳救逆,温中散寒,温经散寒三种。
  
  回阳救逆  适用于肾阳虚衰,阴寒内盛,阳虚欲脱的病证。代表方为四逆汤。
  
  温中散寒  适用于脾胃阳虚所致的中焦虚寒证。代表方为理中汤。
  
  温经散寒  适用于寒气偏盛,气血凝滞,经络不通,关节活动不利的痹证。代表方为黄芪桂枝五物汤。
  
  使用温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素体阴虚,体瘦毛焦,阴液将脱者不用温法。
  
  (2)热伏于内,格阴于外的真热假寒证禁用温法。
  
  6.清法  又叫清热法,是运用具有寒凉性质的药物,清除体内热邪的一种治疗方法。主要适用于里热证。临床上常把清法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燥湿、清热解暑几种。
  
  清热泻火  适用于热在气分的里热证。由于热邪所在脏腑的不同,选择的方剂也不同,如白虎汤、麻杏甘石汤、龙胆泻肝汤、清胃散等。
  
  清热解毒  适用于热毒亢盛所引起的病证。如疮黄肿毒等。代表方有消黄散、黄连解毒汤等。
  
  清热凉血  适用于温热病邪入于营分、血分的病证。代表方有清营汤、犀角地黄汤等。
  
  清热燥湿  适用于湿热证。根据湿热所在的脏腑不同,选用的方剂也不同,如茵陈蒿汤、白头翁汤、八正散等。
  
  清热解暑  适用于暑热证。代表方为香薷散。
  
  使用清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表邪未解,阳气被郁而发热者禁用清法。
  
  (2)体质素虚,脏腑本寒,胃火不足,粪便稀薄者禁用清法。
  
  (3)过劳及虚热证禁用清法。
  
  (4)阴盛于内,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禁用清法。
  
  7.补法  又叫补虚法或补益法,是运用具有营养作用的药物,对畜体阴阳气血不足进行补益的一种治疗方法。适用于一切虚证。因临床上虚证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的不同,故补法也就分为了补气、养血、滋阴、助阳四种。
  
  补气适用于气虚证,是运用补气的药物如党参、黄芪、白术等以增强脏腑之气的方法。代表方有四君子汤、参苓白术散、补中益气汤等。因气能生血,故在以补血法治疗血虚时,也应注意补气以生血。
  
  补血适用于血虚证,是运用补血的药物如当归、白芍、阿胶等以促进血液化生的方法。代表方为四物汤、当归补血汤等。
  
  滋阴适用于阴虚证,是运用补阴的药物如熟地、枸杞子、麦冬等以补阴精或增津液的方法。代表方为六味地黄丸。
  
  助阳适用于阳虚证,是运用补阳的药物如巴戟天、淫羊藿、肉苁蓉等以壮脾肾之阳的方法。代表方为肾气散。
  
  气血阴阳是相互联系的,气虚常兼血虚,血虚常导致阴虚,气虚亦常导致阳虚,所以在使用补法时,必须针对病情,全面考虑,灵活运用,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
  
  脾胃乃后天之本,水谷之海,气血生化之源,所以补气血应以补中焦脾胃为主;肾与命门为水火之脏,是真阴真阳化生之源,所以补阴阳应以补下焦肾与命门为主。
  
  通常情况下,补不宜急,“虚则缓补”。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大出血引起的虚脱症,必须用急补法。
  
  使用补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一般情况下,使用补法切忌纯补,应于补药之中配合少量疏肝和脾之药,达到补而不腻的目的。否则,易造成脾胃气滞,影响消化,不仅妨碍食欲,而且对药物的吸收也有限制,影响补益效果。
  
  (2)应注意“大实有虚象”,诊断时必须认清虚实的真假,避免“误补益疾”的错治。
  
  (3)在邪盛正虚或外邪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忌用纯补法,以防“闭门留寇”而致留邪之弊。
  
  8.消法  又叫消导法或消散法,是运用具有消散破积作用的药物,以达到消散体内气滞、血瘀、食积等的一种治疗方法。临床上常用的有行气解郁、活血化瘀、消食导滞三种。行气解郁适用于气滞证。常用方剂如越鞠丸等。
  
  活血化瘀适用于瘀血停滞的瘀血证。常用方剂如桃红四物汤等。
  
  消食导滞适用于胃肠食积,常用方剂如曲蘖散等。
  
  消法用于食积时,其作用与下法相似,都能驱除有形之实邪,但在临床运用上又有所不同。
  
  下法着重解除粪便燥结,目的在于猛攻逐下,作用较强,适应急性病证;而消法则具有消积运化的功能,目的在于渐消缓散,作用缓和,适应慢性病证。
  
  消法虽较下法作用缓和,但过度使用也可使患畜气血损耗,因此,当孕畜和虚弱动物患有积食、气滞、瘀血等证时,应配合补气养血药使用,并掌握好剂量。
  
  (二)八法并用  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治疗方法,各有其适用范围,但疾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时单用一种方法难以达到治疗目的,必须将八法配合使用,才能提高疗效。
  
  1.攻补并用  实证宜攻,虚证宜补,这是治疗的常规,但在临证时亦应灵活运用。如正虚而邪实的病证,若单纯用补法,会使邪气更加固结;若单纯用攻法,又恐正气不支,造成虚脱。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先攻后补,也不能先补后攻,必须采取攻补并用的治疗方法,祛邪而又扶正,才是两全之计。临床上年老体弱或久病、产后动物所患的结症,就属于这种正虚邪实的证候,常用当归苁蓉汤等方剂,以当归、黄芪等药补气血,大黄、芒硝等药攻结粪,以期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
  
  2.温清并用  温法和清法本是两种互相对抗的疗法,原则上不能并用。但对寒热错杂的病证,如单纯使用温法或清法,皆会偏盛一方,引起不良的变证,使病情加重。对此,必须采取温清并用的方法,才能使寒热错杂的病情,趋于协调。例如,肺脏有火,表现气促喘粗,双鼻流涕,鼻液黏稠,口色鲜红;肾脏有寒,表现尿液清长,肠鸣便稀,舌根流滑涎,即为上热下寒的特有症状,对此病证只能温清并用。常用方剂为温清汤(知母、贝母、苏叶、桔梗、桑枝、郁李仁、白芷、官桂、二丑、小茴香、猪苓、泽泻)。此外,为了协助治疗兼证,也有温清并用的情况,如白术散治胎病,方中以温补为主,补脾养血,但因热能动血,故用黄芩以清热。
  
  3.消补并用 是把消导药和补养药结合起来使用的治疗方法。对正气虚弱,复有积滞,或积聚日久,正气虚弱,必须缓治而不能急攻的,皆可采取消补并用的方法进行治疗。如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又贪食精料,致使草料停积胃中所形成的宿草不消,单用消导药效果不够显著,最好配合补养药,如用党参、白术以补脾胃,枳实、厚朴以宣气滞,神曲、麦芽、山楂以导积滞,即为消补并用的方法。临床上常将四君子汤和曲蘖散合用,就是这个道理。
  
  4.汗下清并用  邪在表宜用汗法,邪在里宜用下法,有热邪在宜用清法,如果既有表证,又有里证,且又寒热错杂之时,则当汗、下、清三法并用。例如,动物在夏季,内有实火,证见口腔干燥、粪干尿赤、苔黄厚、脉洪数,又外受雨淋,复患风寒感冒,又见发热、恶寒、精神沉郁、食欲不振等表证,对于这种风寒袭于表,蕴热结于里的复杂证候,应当采取汗、下、清三法并用,用麻黄、桂枝等疏散在表之邪,使其从汗而解,又用大黄、芒硝之类通利大肠,使实结从大便而解,更用栀子、黄芩等清除在里之热,共奏解表、泻下、清热之效。防风通圣散就是汗、下、清三法并用的方剂。
  
  二、外治法
  
  外治法是不通过内服药物的途径,直接使药物作用于病变部位的一种治疗方法。同内治法一样,在应用外治法时,要根据辨证的结果,针对不同的病证,选择不同的治法。外治法内容丰富,临床常见有贴敷、掺药、点眼、吹鼻、熏、洗、口噙、针灸等方法。
  
  (一)贴敷法  把药物碾成细面,或把新鲜药物捣烂,加酒、或醋、或鸡清、或植物油、或水调和,贴敷在患部,使药物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凡疮疡初起、肿毒、四肢关节和筋骨肿痛以及体外寄生虫,常用不同处方的药物贴敷。如《元亨疗马集》雄黄散用醋水调敷治疗疮疡初起,有清热消肿解毒的功用。
  
  (二)掺药法  疮疡破溃后,疮口经过清理,在患部撒上药面叫掺药法。根据所用方药的不同,可具有消肿散瘀、拔毒去腐、止血敛口、生肌收口等不同作用。消肿散瘀的方药如治马心火舌疮的冰硼散、拔毒去腐的如九一丹等,多用于疮疡初期脓多之证;止血敛口常用的桃花散,不仅有止血、结痂、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还有防止毒物吸收等作用;生肌收口常用的生肌散,适用于疮疡溃后久不收口。
  
  (三)点眼法  是将极细药面或药液滴入眼中,以达明目退翳的作用的方法。常用的有拨云散。
  
  (四)吹鼻法  将药面吹入鼻内,使患畜打喷嚏,以达到理气辟秽、通关利窍作用的方法。如通关散吹鼻内治疗冷痛及高热神昏、痰迷心窍等。
  
  (五)熏法  是将药物点燃后用烟熏治疗某些疾病的方法,如用硫黄熏治羊疥癣,用艾叶熏治袖口黄。
  
  (六)洗法  是将药物煎熬成汤,趁热擦洗患部,以达活血止痛、消肿解毒作用的方法。常用于跌打损伤、疥癞、脱肛等。如防风汤,水煎去渣,候温洗直肠脱出部。
  
  (七)口噙法  是将药面装入长形纱布袋内,两端系绳噙于口内,以达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的作用的方法。如将青黛散装入纱布袋内,噙于口内,治疗心火舌疮。
  
  (八)针灸疗法  是运用各种不同针具,或用艾灸、熨、烙等方法,对动物体表的某些穴位或特定部位施以适当的刺激,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方法。
  
信息来源于中兽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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