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来自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2016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