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的通知 药典委〔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经中国兽药典委员会核查,对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二部、三部中的不当之处进行了更正。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药典 标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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