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29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等5家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甘蔗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附件2)在2016年农业部部级质检机构飞行检查中存在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的情况,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等4家质检机构(附件3)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其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

      2.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名单(第一批)

     3.2017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撤销名单(第一批)

附件:

农业部公告2529号.ceb

                                                                                       来源于农业部

链接来源: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705/t20170515_5606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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