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yzc1652@ivdc.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请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303/t20130301_323597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