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7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列入目录的兽药品种,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生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
  
  

 农业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
 
序号
通用名称
分类
备注
1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
抗生素类
 
2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
抗生素类
 
3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抗生素类
 
4
三合激素注射液
泌尿生殖系统药物
 
5
复方水杨酸钠注射液
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含巴比妥
6
复方阿莫西林粉
抗生素类
 
7
盐酸氨丙啉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8
复方氨苄西林粉
抗生素类
 
9
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抗生素类
 
10
高效氯氰菊酯溶液
杀虫药
 
11
硫酸庆大-小诺霉素注射液
抗生素类
 
12
复方磺胺二甲嘧啶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3
联磺甲氧苄啶预混剂
磺胺类药
 
14
复方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5
精制敌百虫粉
杀虫药
 
16
敌百虫溶液(水产用)
杀虫药
 
17
磺胺氯达嗪钠乳酸甲氧苄啶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8
注射用硫酸头孢喹肟
抗生素类
 
19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
抗生素类
 
 
 
来源于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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