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解除对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

2017年4月20日,质检总局、农业部发布联合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对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贸易禁令(2014年第141号公告)。

2014年12月24日,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2014年第141号)。2014年12月3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Columbia)的2家农场于11月30日发生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8000只家禽,其中8400只发病、死亡。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了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加拿大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加拿大的禽类及其产品等一系列贸易禁令。


  来源于中国动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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