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检测、检验)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各兽药生产企业:
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自201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办陆续收到相关反馈意见,经过全面梳理和细致核对,对兽药典在编辑、校对和印刷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更正,以保证2015年版兽药典的正确实施。现将2015年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版《中国兽药典》勘误表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来源于饲料行业信息网
原文链接:http://www.feedtrade.com.cn/policy/standard/2017-03-27/1985045.html